【大國小鮮@基層之治】
作者:田先紅 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教授、博導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運用互聯(lián)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guī)則。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有序共享,依法保護個人信息”。這是黨和國家對信息時代作出的明確回應。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更是凸顯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能否深刻把握大數據時代的社會運行規(guī)律、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優(yōu)化政府運行流程,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加強統(tǒng)籌規(guī)劃,消弭數據孤島。各類數據的采集、分析、治理、建模和可視化輸出,是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政府大數據治理體系的建構,更是具有復雜性、系統(tǒng)性,必須加強統(tǒng)籌規(guī)劃。針對這一情況,相關部門可以牽頭協(xié)調形成工作合力,統(tǒng)籌推進地方大數據、云平臺的規(guī)劃和建設,將其作為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中心工作。加強地方政府內部、上下級政府之間和各地方政府之間的數據共享。各類數據平臺要進行整合、聯(lián)動,不同部門之間互相配合和支持,打破數據壁壘,共享各方面的數據信息。通過上述措施真正實現府際協(xié)同,解決“數據孤島”問題,構建基于大數據的整合性地方治理體系,達到一體化治理。這意味著,大數據驅動的地方政府治理不僅是技術治理的強化,而且是政府權力運行的進一步規(guī)范化。
第二,提升大數據集成,推動政府流程再造。通過數據的高度集成來為流程再造創(chuàng)造更為扎實的條件和基礎,數據的產生機制要與政府的管理流程高度結合。對于政府而言,各類社會治理信息的采集、大數據集成等都是漫長的過程。地方政府需要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比如理清各個部門的主要數據來源,確定產生重要數據信息的渠道,選定大數據平臺的網絡載體以及將地方政府在日常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大量信息進行數字化等。政府運作的過程成為數據信息搜集、流動和集成的過程,而大數據的產生和集成又可以大幅度降低治理成本。
第三,樹立大數據思維,推動地方政府創(chuàng)新。地方政府必須樹立大數據思維,強化大數據使用意識,以大數據推動地方政府創(chuàng)新。在研判、決策、治理、服務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主官都應該強化大數據意識。地方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產生和采集數據,這些海量的數據就是決策的數據來源,在之后的社會治理中再運用這些大數據。通過這種滾雪球的方式,數據規(guī)模將不斷擴大,進而為地方政府創(chuàng)新提供日益扎實的數據基礎。
第四,加強主干數據庫建設,帶動平行功能拓展。我國政府大數據建設規(guī)模龐大,需要區(qū)分輕重緩急有序開展??蓞⒖家恍┥虡I(yè)APP的發(fā)展模式,先重點建設主要的數據生產環(huán)節(jié),再不斷拓展平行功能。比如,可以逐步謀劃建設一個國家治理APP,依托于行政體系運作,以該APP為支撐,逐步將其他地方治理APP或者終端聯(lián)通。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加強地方政府的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其大數據運用能力。
第五,吸納社會力量,匯聚大數據建設合力。一方面,大力吸納專業(yè)人才參與,利用專業(yè)技術服務于地方政府大數據建設;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加強與互聯(lián)網企業(yè)的合作,提升治理能力。
第六,恪守技術倫理,把握大數據治理紅線。毋庸置疑,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治理必須直面網絡和數據安全問題。部分數據關乎國家安全,必須嚴格保密,避免系統(tǒng)性的治理風險。在統(tǒng)一的大數據平臺中,可以按照數據涉密程度對其進行分級分類,確保所有數據都用于公共利益,嚴禁數據販賣;要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數據安全法制保障。
大數據時代,人們的生產生活都已經高度數字化,整個社會已經成為一個數字社會。數字政府是“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政府治理的關鍵在于把社會生活和社會治理過程數字化,由此產生海量的數據,服務于社會運行和社會治理,從而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現代國家治理提供強大的科技支撐。構建數字政府治理體系,有利于規(guī)范權力運行機制,減輕基層干部負擔,減少基層形式主義,讓基層治理現代化真正落地,進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