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3月17日,習主席以及其他中央國家機構負責人在人民大會堂的憲法宣誓,具有重大的政治與法律意義,即充分的政治自信、堅定的法治信念以及莊嚴的憲法承諾。憲法宣誓不僅將憲法精神外化于形,更求內化于心。當前應該充分利用憲法宣誓入憲的契機,在全國范圍內樹立憲法信仰、養(yǎng)成憲法思維、運用憲法方法、加強憲法實踐,真正做到通過憲法宣誓推動依憲治國。
【關鍵詞】新時代 憲法宣誓 依憲治國 【中圖分類號】D921 【文獻標識碼】A
憲法宣誓具有重大的政治與法律意義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現行憲法進行了第五次修改。其中在第27條增加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這是對推進憲法實施的一項非常重要的修改。筆者認為,憲法宣誓時間應為就職之時。地點應莊重、正規(guī)。中央一級的官員宣誓可考慮在人民大會堂進行。2018年3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全票當選國家主席之后與其他當選的中央國家機構負責人當即在人民大會堂進行了憲法宣誓,這無疑給全國人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憲法課。習主席和其他中央國家機構負責人的憲法宣誓具有以下三個重大的政治與法律意義。
第一,體現出黨充分的政治自信。首先,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政治自信,來自于中國共產黨領導國家的政治正當性,即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憲法所確立的政治體制的核心。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近代以來久經磨難的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這明確了自1840年以來,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從1949年開始執(zhí)政的三個根本的正當性,即站起來、富起來與強起來。這三個正當性均在現行憲法中予以體現。其一,憲法對“站起來”的政治定位?,F行憲法即1982年憲法在序言中明確了黨的領導,并確認了黨的領導的歷史正當性和政治正當性,有力地詮釋了何謂“站起來”。從歷史正當性看,中國近代史上屈辱的一頁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結束的;從政治正當性看,我國的人民民主政權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取得的。其二,憲法對“富起來”的客觀表述。經過1949年以來的發(fā)展特別是四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社會事業(yè)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fā)展,徹底改變了自1840年以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經濟落后、民生凋敝的狀況?,F行憲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國家和人民實現了富起來的事實進行了客觀表述。如現行憲法序言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還有“堅持改革開放”“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貫徹新發(fā)展理念”等表述均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在實現“富起來”以及繼續(xù)發(fā)展上的執(zhí)政正當性。其三,憲法對“強起來”的時代期許。2018年的修憲,將新時代國家的發(fā)展目標調整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體現了憲法期許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建成現代化強國,表達了中共執(zhí)政的第三個正當性,即“強起來”。
其次,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政治自信,也來自于全體人民對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實踐的發(fā)自內心的擁護。黨的十八大提出,確保到二0二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執(zhí)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fā)展理念;十八屆六中全會指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的十九大更是提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自十八大以來,黨的所有主張均是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這無疑深得民心民意民情。
第二,體現出黨堅定的法治信念。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治國理政的新路,即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而治理現代化實質上是法治化,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的,全面依法治國是實現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新路就是制度治國之路,依法治國之路。2018年修憲,憲法序言中“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更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從“制”到“治”更可謂一字千鈞。眾所周知,憲法序言在我國先于正文,重于正文,要知道,憲法的指導思想正是通過序言而非正文表述的。在新時代背景下,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背景下,在憲法序言中對法治的修改,更加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的法治信念。
第三,憲法宣誓制度是莊嚴的憲法承諾。在全世界193個國家的成文憲法中,包括我國在內,有178個規(guī)定了憲法宣誓制度。這意味著各國領導人對憲法的承諾與責任。在對待憲法的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任何人都要對憲法和法律懷有敬畏之心,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此次習近平主席及其他中央國家機構負責人在人民大會堂的憲法宣誓,無疑向全國人民,向全世界,作出了莊嚴的憲法承諾,即中國共產黨是依憲執(zhí)政的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依憲治國的國家。
憲法宣誓制度在未來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憲法宣誓制度將法治精神、憲法精神外化于形,但其目的還是為了內化于心。習近平主席及其他中央國家機構負責人莊嚴的憲法宣誓,無疑將指引著人民、黨和國家在依憲治國的正確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定、更加務實的步伐。筆者看來,憲法宣誓制度今后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強。一是確立憲法信仰。全體人民只有真正相信憲法擁護憲法,在內心深處形成堅定的憲法信仰,才能真正在行動中做到對憲法和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做到以憲法為根本的行為準則。應在全國上下掀起學習憲法的熱度,提升憲法宣講教育的強度,多重措施多管齊下增加學習憲法運用憲法維護憲法的效度。二是養(yǎng)成憲法思維。黨在執(zhí)政過程中應以憲法為依據,全面貫徹落實憲法的各項規(guī)定和基本價值。各項制度的改革與設計應該堅持在憲法的基本框架之內進行。三是運用憲法方法。應該全面運用憲法和法治方式解決黨的執(zhí)政和國家的發(fā)展所遇到的具體問題,真正讓憲法和法治成為社會發(fā)展的內在動力。四是進行憲法實踐。樹立憲法信仰,養(yǎng)成憲法思維,運用憲法方法,最終是為了進行憲法實踐。當前就是指在實踐中堅持依憲治國,尊重憲法權威,增強憲法教育。
當前,國民的正確態(tài)度應該是擁抱“新時代”,學習“新”憲法,從而將黨的領導、依憲治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以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民族使命、政治使命、法治使命有機結合起來,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自身的力量。
(作者為西南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教授、博導,憲法教研室主任)
【參考文獻】
①張震:《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是實現依憲治國的關鍵》,《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15年第5期。
②付子堂、張震:《新時代完善憲法實施監(jiān)督制度的新思考》,《法學雜志》,2018年第4期。
③譚宗澤、張震:《如何理解修憲的五個重要問題》,《黨課參考》,2018年第7期。
責編/宋睿宸 美編/楊玲玲